11月30日,交警东风里大队在黑牛城道与卫津南路交口开展夜检行动。22时57分,一辆号牌为津ATN6××的白色江淮牌轻型厢式货车沿卫津南路由北向南行至弘泽鉴筑门前时,被交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经酒精初检显示“有酒”,随后交警要求该车驾驶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天气太冷了,我就喝一点儿小酒暖和一下身子,真没多喝,感觉也不会遇到交警检查,这真是侥幸心理害死人。”最终,公安交管部门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近来天气寒冷,吃饭时忍不住喝点酒驱寒,而且认为交警大冷天不会出来查酒,不少人因此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其实酒驾无论对于自己还是他人都是不负责的表现。同时,本市公安交管部门也将一如既往地坚守岗位,保持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提醒广大驾驶人,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违法就必须收到法律的追责。(焦轩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