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前改革,通过诉前鉴定、诉前保全、诉前调查等举措,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升审判质效,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诉前鉴定,让争议提前明了。清新区法院将必须通过鉴定才能明确诉讼请求和解决争议事项的案件纳入诉前鉴定适用范围。例如,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清新区法院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明确伤残等级等关键事实,为后续调解或审理提供科学依据,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2024年1月-10月,清新区法院共开展诉前鉴定140次,民事、行政案件平均结案时长同比减少12天。
诉前保全,让被告主动履责。清新区法院积极探索诉前财产保全机制,在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即可启动保全程序。例如,在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清新区法院依法冻结被告公司账户后,促使被告积极参与调解,并最终达成调解。诉前保全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诉讼带来的繁琐程序。2024年1月-10月,清新区法院共进行诉前保全244次,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同比上升100.7%,成效显著。
诉前调查,让维权顺畅无阻。在某起案件中,清新区法院针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关键证据的情况,在诉前阶段根据当事人申请,向其诉讼代理人签发律师调查令或协助其进行调查。例如,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清新区法院为当事人出具律师调查令,帮助其查明被告身份,为后续诉讼扫清障碍。
2024年1月-10月,清新区法院审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3.6%,上诉率同比下降2.4%,一审发改率同比下降0.7%,审判质效指标整体向好。清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有星表示,诉前程序改革旨在通过法官先行介入,辅助程序提前等方式,提高调解成功率,整合司法资源,推进庭审实质化,减轻当事人诉累。未来清新区法院将继续完善诉前程序改革配套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