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原因,邻居家孩子和女朋友闹掰了,已经到退婚的地步。
多方打听,才知道是为了房子的事,两个年轻人谈恋爱已经谈了两年了,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因两个年轻人是外地人在上海工作,男方的父母就全款在上海给自己儿子买了一套价值一千万以上的商品房做婚房。
这本来是好事,刚结婚两个年轻人就不用租房,还不用还房贷,这是多少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外省年轻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啊。
但是女方这时候不高兴了,提出了要求:我家可以不要彩礼,不要车,不要三金,唯一的要求就是在婚房的产权证书上加上我的名字。
男方父母听了也不乐意了,双双表示不同意:上千万的房产,本来就是老俩口一生的血汗钱,给唯一的儿子买婚房,写儿子的名字,这不是很正常的事那,连我们老俩口名字都没写上去,还没扯证啦,你就想着急忙慌的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那是肯定不行的。
但是女方却认为,两个人结婚了,都是奔着好好过日子来的,最重要的就是彼此信任和理解。我都主动要求不要彩礼,不要车,不要三金,唯一的条件就是在新买婚房的产权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这在我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要求了,毕竟以后过日子,变数很大,万一离婚了,我啥也得不到,还净身出户,大好的青春都付之东流了,在房子的产权证上写上我的名字,至少对我以后生活有个保障吧。再说了,这房子本来就是买来结婚住的,就是我们小两口的家,写上我们两个人名字,不是很应该的吗?
就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不过谁,最后以分道扬镳收场。
男方父母亲本来买房是好意为儿子婚后减轻负担,但却让本来快要走进婚姻殿堂的儿子媳妇闹矛盾,甚至还以退婚收场。
男方父母有错吗?早知道,就不动用自己一生的积蓄去买什么婚房了,让他们自己租房结婚得了。
彩礼,我可以给,三金,我也可以给,车也可以给你买,但产权证上加你名字,无论如何都是不可以的。
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新媳妇以退为进,以为公平,她心里的小算盘打的“趴趴”响。
人家男方父母全款给儿子买的房,跟你有半毛钱的关系啊,这不是还没扯证吗,你就想把对方的财产据为己有,那是上千万,不是小数目。你想要保障,这保障的代价也太大了吧。
如果以后真闹离婚了,新房产权证上有你的名字,你还不得分走人家的五六百万啊,你结个两三次婚,再离两三次婚,不就成千万富翁了吗,还上什么班啊,直接财富自由了。
生活中真的不能露富,这不就招来了他人的贪婪之心,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了吗。
婚姻本来是两个相爱的年轻人走在一起,是多么辛福、美好的事情啊。一旦掺杂了财产和金钱,在没有矛盾的时候,大家还能风平浪静,一旦有了冲突,双方都会露出獠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