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遇到个痛心的事情,一朋友去世了,才39岁。他在老家,喝酒喝大了,突发脑溢血,送到医院算是很及时,但是比较严重,在ICU呆了一晚上以后就没了。生命还真的挺脆弱的,说没就没了。

古人突然离去,留下来的后事还需要活着的人去处理。前些年,朋友在广东这边买了一套房子,这两年一直在卖,也没有卖掉。朋友这一下走的太突然了,让我这个非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兼法律职业资格持证人,一下也懵逼了怎么办这个事情。

好在现在政府部门咨询电话很方便,态度也不错;然后,我也算是学过税务和法律,和朋友家人绿捋了一下,也算是把大概的事情弄明白了。

(一)先得办继承过户

从法律上讲,房本上上的持证人去世了,那这个房子的产权就是他的继承人的了。虽然房本没有变更,但是产权已经变了。所以,后面要出售,那就得先办理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的手续比较复杂,毕竟房子是很贵重的资产,房管局得确认了继承人是谁,才能给办过户。确认继承人的手续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一种是非公证手续(相当于房管局来确认)。

很多地方房管局还是倾向于认可公证书这种,毕竟谁也不想去干这么复杂的事情。公证处是有专门这个业务的,一般按照平米收费。手续复杂程度得看继承人的关系复杂程度,这个暂且不表,每个家庭都不一样。

(二)税费相关

继承过户的时候,涉及的税费主要是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其他像印花税这些就很少了。

首先比较好的是,在法定继承过户这个手续里,税务局是不收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的。背后的理由也很简单,继承这不是出售,没有买卖当然不用交这两个交易性质的税收了。同理,夫妻离婚分割房产也不用缴纳这些税费了。

这里面更主要的问题是继承以后再出售,税费怎么计算呢?

1、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各地的规定都有些不同,一线城市的增值税一般是满五不收取增值税,二线城市一般是满二不收取增值税,满五年不收个人所得税。这里面有两个点要分析:

第一,满五年、满两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这些规定中,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呢,是从房本上写的继承过户时间点计算,还是从被继承人之前买的时间点计算呢?按照现行的规定,是从被继承人之前买的点开始计算的,这个规定是比较友好的。

第二,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达不到免税的条件,可能就需要知道原来的成本算差额,那原来的成本是零呢,还是被继承人买的价格呢?按照现行的规定,是按照被继承人之前买的价格来计算的。这个规定也是比较友好的。

第三、再次出售,契税肯定是少不了了,这次是真实的交易了。

今天就讲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