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当事人承诺主动拆违,但却没有行动。10月29日,南宁市兴宁区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局、兴东街道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辖区红日山湖小区内1处小区违法加、扩建点实施整治拆除。
据介绍,此处违建在拆除之前,该城区执法部门收到了市民的举报。随后,兴宁区“两违”办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前往涉事小区实地核查。经过细致的核查工作,证实市民举报情况属实。
工人整治拆除公共露台违建部分。
经现场全面调查取证,该违建是当事人在没有取得任何规划与建设审批许可等手续的情况下,在公共露台加建阳光棚和铺设水泥地面,企图获得更多的私人使用面积。当事人随意进行加盖和扩建的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也容易滋生他人模仿此类“两违”行为。
兴宁区执法部门依法对违建当事人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当事人承诺自拆。但承诺时间已过,当事人并未配合自拆全部违建部分。为确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以及该小区建设的正常秩序,兴宁区依法对该违建进行整治拆除,清理违法占地面积和违法建筑面积均为60平方米。
此次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该住宅小区“两违”行为的蔓延,为辖区居民营造了更加规范、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同时,也彰显了兴宁区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违建零的容忍,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编辑|高纬
校对|李冬莉
审核|农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