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股水
自然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溪”xī,形声字,从水奚声,“溪”字目前最早见于楚简。奚,用绳索控制多个奴隶,此处引用“多条”的引申义;水,与水有关。造字本义:多股水。
备注:楚简中的“溪”字多作地名、水名。另外,“豀”与“溪”并不互通,原因在于,“奚”字并无“与水相关”的引申义。“奚”字在“豀、溪”中,表义“多个、多股”。
“溪、流”都可表义“多股水”,“溪”字侧重数量多,“流”字侧重液体的性状,且这种特殊的字义源于楚人对“流”字的重构。(详见“㐬、流”)
扩展阅读:
包山楚简2·140反:“(yè)君之地蘘溪之中;其百又八十先於(bì)地中。”
包山楚简2·182(生僻字太多,省)
郭店楚简·語叢4·17:“胃(謂)迷惑。不與智,是胃(謂)自惎。□與智,是₁₃胃(謂)童基。邦又(有)巨(雄),必先與之為(堋)。唯戁₁₄,必聿其古。聿之而(疑),必□鋊鋊₁₅其䙴。女(將)又(有)敗,(雄)是為割(害)。利木侌(陰)者,不折₁₆其枳。利其渚者,不賽其溪。善史其下,若₁₇蚈蛩之足,衆而不割,割而不僕。善事其上₁₈者,若齒之事䏦而終弗……”
上博楚简·容成氏·31:“……孝君,方為三俈(kù),(尋)聖(聲)之紀:東方為三俈,西方為三俈,南方為三俈,北方為三俈,㠯[衞止⿱]於溪浴,淒於(廣)川。高山陞(shēng),蓁林……”
新蔡楚简·日甲·3·355:“泉一冢,刏於栗溪一豭,禱一冢。”
新蔡楚简·日甲·3·403:“瀆溪一[豕昔⿰],刏於(gēng)丘、某丘二豭〼”
古文释义
【廣韻】苦奚切【集韻】【韻會】牽奚切。與谿同。
【說文】山瀆無所通者。
又水註川曰谿。【廣韻】或作磎。
文章:六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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