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广东省新闻办举行2024年消防宣传月专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今年4月份国务院部署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通过半年的整治,广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数据显示,此次整治行动自开展以来,截至10月底,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978起,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死伤人数分别下降7.58%、77.78%和88.24%。
整治行动将延续至2025年底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洪声隆介绍,广东在以往整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以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环节为重点,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了14个环节34项任务,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成立了由省消防救援局和应急管理厅为召集人单位,省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12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救援局,多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及调度。
“此次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标准不完善和强制性不足,设施不足和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屡禁不止,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不规范,溯源追责力度不够等六大类重点问题,着力构建形成常态化的电动自行车管控长效机制。”洪声隆透露,“整治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以来,我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整治行动将延续至2025年底。”
据介绍,在生产销售环节监管方面,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和电气安全共3部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发布,并于11月1日正式施行。省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多形式多渠道指导推动相关标准落地。目前,广东已有4家整车企业、14家锂离子电池企业入选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白名单”,其中锂电池企业入选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目前,全省有71家企业产品通过认证,共持有1240张3C认证证书。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相关产品的常态化质量抽查,撤销不合格证书132张,罚没金额1000余万元,督促召回产品105批次,涉及产品5768件次,督促指导全省18237家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广东已建成充电端口约120万个
在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方面,省自然资源部门发文明确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相关规划配建指标,要求按不低于0.3辆/套配建指标建设集中停放场所,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30%配建充电设施。省住建部门发文明确了既有小区相关配建比例,要求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总数与电动自行车总数之比不宜低于1:5,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参照新建项目要求执行。
据统计,此次整治行动已推动全省1.98万个既有小区建成停放充电设施,覆盖率约达78.6%,共建成充电端口约120万个。
在规范停放充电行为方面,消防救援部门牵头会同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大联合检查力度,依法对11万余起“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进行查处和宣传提示,约谈警示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人员6万余人次;组织对设有架空层的4.95万栋楼宇进行排查,指导4685栋具备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条件的架空层实施技防改造,督促1.13万余栋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架空层恢复架空功能。
全省查扣非法改装车辆1.58万辆
在打击非法改装方面,各地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强化协作,累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10万余家次,查办案件2998起,查扣非法改装车辆1.58万辆。
“省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指导各地针对491起电动自行车火灾及交通事故中暴露出的改装问题,组织溯源调查,严查改装责任。”洪声隆介绍,专班还指导省电动车商会在全国率先完成电动自行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要求,通过“E码通”产品数字身份证进行溯源,目前已有595家企业、7517种型号产品、8044万件电动自行车及其核心配件产品参与赋码管理,为产品溯源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此外,公安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全面登记上牌管理,已对2526万辆电动自行车实施牌照登记。商务部门牵头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促进老旧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淘汰更新,压减相应风险存量,目前正在全省各地广泛宣传、稳步实施。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要事、身边事。洪声隆表示,省消防救援局将进一步履行好召集人单位职责,会同专班各成员单位共同加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此也呼吁,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成为整治行动的参与者与守护者,共同筑牢安全防线,让电动自行车成为我们生活中更加安心、可靠的出行伙伴。”
文/新花城记者:张丹羊通讯员:粤消宣
图/新花城记者:邱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