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丈夫或者妻子为了向配偶表示忠心,会在自己婚前房屋上加上配偶的名字,或者把自己父母全额出资的房屋上,加上配偶的名字,离婚的时候,配偶一定能分得一半的房产吗?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我分成几个问题,给大家讲清楚。

1问: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我的名字,是不是我离婚的时候一定能分到房产?

答: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订其他财产约定,你是会分到房产,但是份额不确定,需要看房产登记为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2问:如果房产证只是登记了我的名字,没有登记份额,离婚的时候我能分到房产的一半吗?

答:你的这种登记方式是房产共同共有,法院会考虑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间、有无生育子女、双方各自对家庭贡献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确定房屋的分割比例。如果你没有出资、结婚时间较短、没有生育子女,那么法院在确定份额时会酌情少分,你可能分到房子的10%、20%、30%或40%;如果你们结婚已经十年,已经生育子女,你在离婚时没有过错,法官觉得夫妻生活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双方对家庭都有贡献,有可能把你占房屋的份额判到50%。

3问:我想要离婚时能分到50%份额,怎么做?

答: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房产登记的时候登记为按份共有,把你想要占的份额直接写在产权登记证书上。另一种是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各自占有的份额。这里面我说一下,如果房屋登记了各自的份额,又有合法有效的财产协议约定了各自的份额,那么以协议约定的份额为准。

所以,如果你在配偶个人房产或者配偶父母全额出资的房产上加名,你要选择好登记方式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考虑好自己需要占的份额,也可以签订夫妻财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