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私自转让、转租转借、空置公租房以及故意拖欠租金等违规行为,我市开展公租房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确保公租房使用、管理公平公正,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益。
这次专项整治范围主要为淇滨区、开发区、示范区辖区内已分配入住原址配建公租房。保障对象(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政策的;转让、转租、合租、转借或擅自调换公租房的;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租房居住的;损毁、破坏公租房,改变公租房结构或用途,拒不恢复原状或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累计6个月以上未足额缴纳租金且拒不改正的,这六大类违规用房将予以清退处理。
目前,市住建局已开通举报电话(),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和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正在联合进行入户排查,欢迎广大群众如实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