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万厦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深圳市万厦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罚款人民币66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深圳市万厦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罚款人民币66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资高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6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12
处罚内容决定给予深圳市万厦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66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违法事实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1800MB1A2162X1
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11511800MB1A21603E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9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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