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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郑才杰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460028****0830

住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2号恒大外滩3栋3706

案情介绍:关于申请执行人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郑才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3)琼0107民初51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4)琼0107执206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支付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的物业管理服务费3483元及公摊水电费909.29元,并支付违约金;二、向申请执行人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本案执行费50元。

联系举报电话:符基智法官(0898)6587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