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3号令)及相关规定,为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体现困难家庭优先的分配原则,依房源情况,全市申请人依照综合排序计分情况予以配租。
2015年,我区共有222户困难家庭经“三级管理、两级公示”通过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取得承租资格。
2016年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情况
3月23日,西宁市201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城东区分配工作在区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此次分配按照“自愿选择区域,方便居住生活”的原则,通过两轮现场公开摇号,我区25户取得公租房承租资格。
关于申请公租房的那些事儿
分配房源及租金标准
房源坐落:3月23日西宁市201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房源主要有:
①城北区
青唐小镇小区(柴达木路539号),共有房源2套;
金座呈璟住宅小区(柴达木路134号),共有房源2套;
和泰居小区(柴达木路135号),共有房源1套。
②城中区
百韵华居小区(安宁路12号),共有房源13套;
蔚蓝小区(南川东路107号),共有房源2套;
瑞华小区(南川东路139号),共有房源2套;
瑞和佳苑(南川东路139号),共有房源3套。
租金标准: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宁政办〔2013〕150号)收取。租金均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其中:
青唐小镇A区8元/月·㎡
金座呈璟住宅小区12.25元/㎡
和泰居小区12.25元/月·㎡
百韵华居小区12.25元/月·㎡
蔚蓝小区10.5元/月·㎡
瑞华小区10.5元/月·㎡
瑞和佳苑小区10.5元/㎡
收缴办法:实行差别化租金。其中,西宁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承租面积50㎡以内(含50㎡)的租金减免80%,低收入家庭承租面积50㎡以内(含50㎡)的租金减免60%,超出50㎡以上的面积原则上不享受减免政策。
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有稳定工作或租金支付能力;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
(四)在就业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在宁无住房的新就业人员、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等先进人物;
(六)未租住或者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七)符合《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居住生活的原则;
兼顾老弱病残和困难优先的原则。
分配方法
按照“自愿选择区域,方便居住生活”的原则,从经过2015年6月30日在西宁晚报A19、A20、A21、A22版公示且无异议的3425户轮候家庭中,将我区申请中区、北区房源且计分排序在前25名(中区:前20名,中区:前5名)的申请户进行电脑摇号分配。
分配步骤
今年东区将严格按照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分配的房源和数量,分批次逐步公开分配,为便于办理手续,具体分配房源、地点、时间按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分配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审核、计分阶段。韵家口镇、乐家湾镇及各社区负责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及计分排序工作。
◇第二阶段:计分结果公示阶段。区建设局对符合我区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名单,通过政府网站及公共宣传栏张贴等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全方位监督。同时,提前做好摇号房源、租金价格及分配流程相关事项的宣传工作同时对房源按照房屋幢号、单元、楼层进行统一编号。
◇第三阶段:筹备摇号阶段。区建设局和相关镇、社区组织每批次现场摇号分配工作。相关镇、社区各选定部分申请人代表参加现场摇号。
◇第四阶段:摇号结果公示阶段。每批次摇号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新闻媒体和区政府网站公示摇号结果,公示期为15天。
◇第五阶段:办理入住阶段。在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后,由区建设局对照公示结果开具入住通知书(该工作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及入住通知单等相关手续到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监制责编/韩雪峰编辑/韩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