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提供贷款业务为幌子,进行多次诈骗受害人一万六千余元,被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这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14日公布的一宗案例。

这一切实际上是林某等人以贷款为由实施诈骗的套路,他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以各种名目获取信息、收取费用,诈骗手段环环相扣,多次诈骗共计获利一万六千余元。

此案后经南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网络小额贷款满足了越来越多市民的日常消费需求,为人们提供了便利,但也成为某些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幌子。检察官就此提醒市民朋友,如有贷款需求,务必找正规金融机构或者官方平台办理,并牢记不要将自己的短信验证码告知他人,不轻易相信任何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等。

本文来自【深圳特区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