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口头约定就是合同精神。
那么50块钱的东西,卖到500块钱,这老板又是什么精神?(当然也有卖70的,但不多)
老板把你当冤大头,你和老板讲合同精神,来,乐山大佛让你坐。
口头约定算合同精神的话,那么中介、推销等等,通通得拉出来鞭尸!
你看看他们说的有多少是真的?他们有多少精神?这只会欺负老实人,让老实人去讲所谓的口头约定?
那些老板,要是有自己有利的,口头约定就是合同精神,要是对自己不利,一切都是goupi!
至于说砍价就得买,你问那些店家,有多少家是质量有保障的?又有多少家没欺负过客的?
一两块的东西,所有成本也就三四块,翻了十倍,这算什么价?法律上有个词,叫欺诈,还有一个形容词,冤大头,这种,他们又是什么精神?
所以,老板和你玩心眼,你和老板讲精神,还把这些枷锁加在百姓身上?
砍价是什么商品的底价只有老板知道,而顾客只能靠不断的砍价才能知道老板的底价,从而让买家获利,实现双赢。
至于老板怎么赢,很简单,靠演技!顾客亏了那才是他能力不到位。
这才是砍价的真正意义,双方对搏,技高一筹者,暗地赚更多。
现在,老板没演技,又想标高价把顾客当冤大头,又想宰那些还价后能让自己大赚的顾客,于是就弄了这么一出,砍价后老板同意了就是口头约定就是合同精神,这不是在纯双标吗?
标那么高的价,把顾客当冤大头,老板讲了什么精神?
结果你也来这一出帮那些黑心老板,砍价后老板说可以就必须买,老板先不讲所谓的精神的,你却让顾客讲合同精神?
别说口头精神,合同精神又剩多少了?合同精神那些老板都可以毁约,比如无故辞退员工,甚至不想多付几个月的工钱,想尽别的办法让员工主动离职。
这种法律明令规定的精神,老板都能不讲,现在让顾客去讲精神,让普通百姓去讲精神,首先一点,那些老板又讲了所谓的精神了吗?
当然也是良心商家,但不多,对于那些良心商家,他们理解我们突然又不想买的心情,但我们也不能砍着玩,毕竟老板也不容易,世界的美好就是双互谅解。最后说一点,良心老板可不会讲口头精神,因为这是扯犊子的,会让自己的口碑下降,而且法律也没这规定,真闹到法院,名声钱财尽失。只有那些想坑顾客二两银子的,才会用这种口头精神让顾客当冤大头,一但顾客要闹到法院,又会妥协,他们无非就是欺负软弱的人。我说的是那些砍价后,老板说可以就不能再砍价了的。
至于砍完价后,又不想买了的,这确实有消遣老板的意图,为防止被揍,请少做。